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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16-12-27 09:41:30来源:
据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的推进或将成为明年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最大看点,修法先行、分步实施将成为个税改革的现实选择。
就个税税率而言,的确有适当调低的必要。因为个税税率偏高会带来很多问题:一些人会以各种手段避税;一些人实际收入少生存压力大;不利于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也不利于拉动消费。
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这意味着减轻个人税负已经提上日程,但怎么为个人减负还不得而知。笔者以为,专家所提的月收入万元以下的个税税率有望调低,其实只是为个人减轻税负的措施之一,减税负仍需要打出“组合拳”。
尽早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首要减负措施。很多人之所以认为个人税负偏重,主要原因是过去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有关文件已经明确“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一旦纳税人家庭重要支出纳入抵扣,个人税负必然会大大减轻。这项改革推行越早,从个人到国家受益就越早也越大。
当然,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也需要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的个税起征点、税率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也就是说,应以这项个税改革为契机,对个人进行“综合减负”。这不仅对个税改革设计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也需要法律和技术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由于个税与老百姓的关系最密切,因而,减税效果也应让纳税个人直接感受到。
同时,需要减轻个人间接税负。从表面上看,个人只缴纳个税,但实际上隐藏在商品中的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和各种收费,最终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身上。有人曾计算出,个人缴纳的“间接税”是个税的8倍。因此,为个体减税负,不能只从个税入手,还要对各种“间接税”进行系统改革,即税改不能只动“小手术”,而是要统筹考虑,全面改革。
此外,从宏观税负的角度来看,还要降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在我国,企业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五险总费率平均在40%左右,加上住房公积金据说占工资近半,有必要减轻个人缴费负担。虽然社保降费大幕已经在去年拉开,但几次调整都是在为企业减负,还没有为个人减负,下一步该考虑为个人减减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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