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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拒不出示合同 员工可索要“高薪”

作者:未知更新日期:2016-08-19 15:06:25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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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概况:我们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底薪3000元+提成,但合同文本只有一份,且被公司以统一保管为由收走。从半年前起,因公司的产品严重滞销,导致亏损不断加剧,一直无法按时发放工资。

提问:

我们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底薪3000元+提成,但合同文本只有一份,且被公司以统一保管为由收走。从半年前起,因公司的产品严重滞销,导致亏损不断加剧,一直无法按时发放工资。近日,鉴于公司收到一大笔陈年货款,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公司答应结清被拖欠的工资。可当我们去领取工资时,却发现月工资只有1500元,且根本没有提成。面对我们的质询,公司以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本来就是如此抗辩,甚至一再拒绝出示劳动合同对证。

请问在我们手中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究竟能否获得所期待的底薪和提成?

解答:

你们照样可以获得所期待的底薪和提成。

首先,你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获取劳动合同。一方面,你们可以请求法院责令公司提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2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另一方面,如果公司可能毁灭劳动合同,你们可以请求法院予以保全。《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其次,公司拒不提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一方面,公司将受到训诫、罚款的处罚。《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102条也指出:“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另一方面,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你们的请求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75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本文关键词:劳动合同 底薪 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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